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第六十七條NPC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解釋憲法並監督憲法的實施;(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4)解釋法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壹條為了預防、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