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法律
分布在北歐的日耳曼人(斯堪的那維亞人)早期只有習慣法,成文法的出現比西歐的日耳曼各王國要晚得多。直到公元8世紀到13世紀,地方習俗才開始被編纂成成文法。最初是民間個人進行,後來有了官方編制。整個中世紀,挪威和瑞典的法律接受外來因素較少,保持了相對純粹的日耳曼法,但羅馬法在中世紀後期對丹麥法律有壹定影響。
(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