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後補繳社保的過程可以帶著裁決結果和工資條或者銀行轉賬到社保站要求公司補繳,但是屬於個人的部分要補繳;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履行為勞動者及時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