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仲裁協議效力的審查,《準據法》和兩個解釋與仲裁法司法解釋第16條的規定不壹致。怎麽理解呢?
仲裁協議效力的審查,《準據法》和兩個解釋與仲裁法司法解釋第16條的規定不壹致。怎麽理解呢?
根據司法實踐和《全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會議紀要》確定的原則,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仲裁條款適用法律的,適用當事人明確約定的法律;沒有約定仲裁條款效力的適用法律,但約定了仲裁地點的,適用仲裁進行地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仲裁地法律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仲裁地法律,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比如約定的仲裁地點是英國倫敦,約定的仲裁機構是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院,所以兩地法律不壹致。我國目前不允許仲裁機構異地仲裁。
上一篇:
中國證監會專業課成績
下一篇:
從平臺提現被警方調查違法嗎?
相关文章
手寫借條有用嗎?
舉例說明法律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足球臨時組織惡意傷害如何賠償?
農村建圍墻違法嗎?
中山大學可以調整專業嗎?
簽訂質押合同不交割
拘留可以拖延很長時間而不執行。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