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保密。我覺得主要是怕惹事。妳是痛苦的受害者。當時的證據和程序太粗糙,太容易發現卷宗的漏洞。即使文件沒了,我也不覺得奇怪。都這麽久了,20年前,判決也是十年前了。當時的決策層並不知道,在國內穩定壓倒壹切的環境下,推翻原判是極其困難的,付出的代價是無法估量的。妳應該有更深的理解。法律程序可以針對原生效判決的上訴程序,要向上壹級法院檢察院的上訴部門提交材料,但是程序的啟動非常嚴格。妳說的是緩刑,法官檢察官可能失職。在掃黑除惡的背景下,把舉報材料交給紀委也是壹種選擇。去修遠的路很長,這是不可能的。安心過簡單的生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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