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理解不足。對於法律知識的了解有限,即使知道壹些東西,也只是停留在很膚淺的層面,甚至完全理解錯誤的信息。
2、法制觀念淡漠,“畏法厭訴”現象嚴重。很大壹部分人缺乏訴求意識和尋求法律保護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