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授予部門查看和使用文檔的權限。(授權範圍(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委托代理有壹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方式。壹般授權是指代理人在訴訟中只能代表被代理人,而無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特別委托代理人除了代理被代理人的訴訟之外,還可以根據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如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署法律文書、代當事人收取執行款或履約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