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銀行工作人員:騙子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幫助”債務人解決財務問題為名,實則騙取債務人個人信息和財務數據。
2.假律師:騙子冒充律師或法律顧問,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名義向債務人收取高額費用,收取的費用通常非常虛高。
3.假金融公司:騙子冒充金融公司,以解決債務問題為名向債務人收取高額服務費,通常要求債務人提供個人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等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