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認定為不支付利息。
2、公民之間的個人貸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
3、企業之間的借款,應視為借款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年利率不得超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