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