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稱應使用漢字;
2.名稱中不得含有法律禁止的內容和文字;
3.公司名稱應當包括字號、商號、行業、經營特點和組織形式;
4.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
企業申請登記時,應當以企業名稱登記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為準。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後方可使用,並在規定的範圍內享有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