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章程可以規定,配偶、繼承人、直系尊親屬、直系卑親屬只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才能成為股東。“也就是說,除非公司章程有規定,股東的繼承人可以因其後續出資而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果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決定是否登記轉讓的股權,那麽董事可以拒絕某項股權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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