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第九條享有以下權利: (壹)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備的工作條件;(2)獲得適合在國外工作生活的工資和福利保險待遇;(3)在國外工作期間未被辭退;(四)出國前和出國工作期間參加培訓;(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