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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和建築物的區別在法律法規上可以混嗎?

“building”和“Building”都是用來表示建築物的計量單位,但不同地區的使用習慣可能會有所不同。在地區,“棟”壹般用來表示住宅,而“幢”則更多地用於其他建築,如商業建築和公共建築。在香港等地區,更多使用“建築”壹詞來表示建築物。

在法律法規中,這兩個詞可以混合使用,因為它們的含義非常相似。比如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中,就有用“樓”、“樓”來表示建築物的規定。但在具體使用時要註意遵循各地的做法,以免造成誤解或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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