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提交說明書項目變更的期限: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說明書的變更應當在專利管理部門授予專利權之前提出申請,並繳納變更費。2.法律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九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登記簿,登記下列與專利申請和專利權有關的事項: (壹)專利權的授予;(二)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的轉讓;(三)專利權的質押、保全和解除;(四)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備案;(五)專利權的無效宣告;(六)專利權的終止。(七)專利權的恢復;(八)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九)專利權人的姓名、國籍和地址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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