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地位大致可以分為三種:
第壹種是不穩定狀態,如發明專利申請的“公開”和“實質審查”,即等待審查或審查正在進行的情況;
二是相對穩定的狀態,即審核後的“授權”狀態。有些專利可能仍然“過期”,有些可能因為沒有按時繳納年費而被“終止”;
三是穩定狀態,如公開後“撤回”,審查時“視為撤回”,授權後“駁回”、“放棄”,以及“撤銷”或“無效”;此案到此為止,不會有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