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安排,從2009年開始,中央文明辦每年委托國家統計局對全國文明城市和先進城市進行評估和排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
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