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 *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保證人有權在其保證責任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對債務人的債權,但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壹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轉租人可以代為支付所欠租金和違約金,但轉租合同對出租人沒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轉租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沖抵轉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過應付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