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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全由我負責。對方要求賠償維修期間的運輸費用是否合理?

對方要求賠償修理期間的運輸費用,我承擔全部責任是合理的。根據《民法》規定,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修復受損車輛的費用、車內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的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不可修復,重置費用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的價值;(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造成合理停運損失的;(四)因非營運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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