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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法規定的程序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破產清算法規定的程序如下:

1.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2.法院受理案件後,發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債權人,由債權人申報債權,召開債權人會議,成立清算組,進行資產清算;

3.按順序清償破產費用和債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這條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

在規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企業法人已經解散但未進行清算或者未進行清算,其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承擔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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