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業壹般應表述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
其他類型企業可表述為“中心”、“部門”、“工廠”、“商店”,合夥制企業應在組織形式後加“(普通合夥)”(有限合夥)”和“(特殊普通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