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之間不贍養的約定無效。無論是否簽訂不贍養協議,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是指子女或晚輩在物質上、生活上對父母或長輩的幫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的權利。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