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市仲裁辦、各司法鑒定機構安排工作人員全天值班,接聽電話,解答當事人法律咨詢,受理相關業務。
二、春節期間,公證處正常工作,受理申請,按程序審批、發證。
三、安排專人接聽“12348”法律熱線,提供法律服務,受理群眾法律援助申請,處理和解決委托人投訴等問題。
四是踐行“四度三謝”工作法,對老弱病殘孕以及行動不便的仲裁、司法鑒定等開展電話預約、延時服務、上門服務、郵寄或直送服務等便民服務措施,滿足不同群體對服務時間和服務事項的需求。
五、對急需辦證和回訪的親屬等當事人,照常提供服務;對需要提交的材料進行壹次性告知,實現“不跑壹次”或“只跑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