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管暫行規定
第壹條為了督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執法監督,是指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部門和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下屬機構、派出機構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及相關行為進行檢查、考核、評議和糾正等活動。本規定適用於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執法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