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贈與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對贈與的財產享有處分權,並自願贈與他人,贈與協議經贈與人和受贈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贈與是壹種實際的民事行為。除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協議外,贈與人有權在贈與實際交付前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657條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贈與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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