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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行為的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性:

自助行為又稱自救,是指在情況緊急,無法及時向國家機關求助時,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依靠自己的力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強占他人財產的行為。自助行為的性質屬於私力救濟。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自助行為的成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不法侵害。(2)情況緊急,無法及時向國家機關請求援助的。(3)采取的措施得當,不過分。(4)事件發生後,及時移交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1177、6868條已被侵害,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得到國家機關保護的。如果不立即采取措施,其合法權益將受到不可挽回的損害,受害人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如在必要的範圍內扣押侵權人的財產,以保護其合法權益;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采取不當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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