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宗教團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應當按照哪些有關規定進行登記?

宗教團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應當按照哪些有關規定進行登記?

法律解析:成立宗教團體應當符合國家關於社會團體登記管理的規定,經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批準,向相應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宗教團體變更或者註銷登記內容,應當到原審查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宗教事務條例》

第七條宗教團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社會團體管理的規定進行登記。

宗教團體的章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社會團體管理的規定。

宗教團體根據其章程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九條全國性宗教團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可以根據本宗教的需要選拔接收宗教留學生,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選拔接收宗教留學生。

  • 上一篇:中冶南方有哪些合法的集團化管理模式?
  • 下一篇:大學生選修課政治方面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