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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對分公司負責嗎?

法律分析:總公司要承擔責任,總公司和分公司可以列為訴訟被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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