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使租賃合同有效,要註意:1,合同主體要適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成為合同主體;2.在內容上,要明確規定租賃物(包括租賃物的價格、數量、租賃期限等。);3.壹些形式上的要求:租賃期限超過6個月的,要以書面合同的形式呈現,否則合同不成立,更談不上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上一篇:吉林大學自考法學本科有哪些必修課和選修課?下一篇:法律上的醫患關系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