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12 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法發[2016]32號印發《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意見》共分七個部分:總體要求、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綜合處罰相關犯罪、準確認定共犯和主觀故意、認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二)》為進壹步依法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全面打擊上下遊相關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針對司法實踐中新的突出問題,結合工作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