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上班“釣魚”是否違法,也不容易界定這種行為。但《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