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安全受法律保護,電話騷擾本身就是侵權行為,當事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還涉及敲詐勒索,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雖然說某個被害人的錢數沒有達到法定標準,但是多個被害人的錢數總和超過法定標準就會構成犯罪。超過這個標準仍然可以追究他的犯罪行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設立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將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