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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了公務員或者學校老師之後,還能做副業嗎?

當了公務員或者學校老師之後,就不能做副業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務員或教師不得兼職取酬或從事個體經營謀取利益。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所以閑暇之余不允許開興趣輔導機構或者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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