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從事農村(社區)法律咨詢工作的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處罰的;
(三)農村(社區)法律顧問績效評價存在弄虛作假的;
(4)在省、金華工作督導過程中,發現工作不到位等問題並扣分的;
(5)評價得分低於70分;
(6)因工作執行不到位,被考核組認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