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認為,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委員會是群眾自治組織。可以歸類為社會組織。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