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仍為未成年人,國家依法給予特殊保護;
二、女孩已滿14周歲,發生性行為時,只要是自願的,國家不再提供強制保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4周歲的少女與他人發生性關系時,無論少女是否願意,都視為強奸,這是國家對少女的特殊保護。已滿14周歲的,不受國家保護,但仍對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護,但不再提供這種特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