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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法律課程調查

重要的實體法、法理學、憲法學、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和經濟法,重要的程序法、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法,以及法律史、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這是主要的14定律。壹般本科法律碩士會給這個14課程上壹次。師考主要是考這14科目。

實體法

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民法、行政法、商法和經濟法。

程序方法

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法。

法律史

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制度歷史發展演變的學科。

國際法

國際公法是研究國家之間關系的法律規範,國際私法是研究私人之間跨國關系的法律規範,國際經濟法是研究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

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主要考查14法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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