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擊報復證人罪的客體是公民的民主權利和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上講,是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為;
3.主體是壹般主體,可以由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
4.主觀上必須是直接故意,具有報復證人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8條
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