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罪並受到了懲罰。前科是指最近壹次犯罪的事實和所受的處罰,常與前科連用,即以前曾因某種原因受過處罰。有犯罪記錄的人犯了新的罪行。如果他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壹定犯罪記錄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比如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
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有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