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拒絕法律文件的後果

拒絕法律文件的後果

法律分析:會被認定為已送達,後續的司法後果需要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快遞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規定》第十壹條,受送達人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拒絕提供送達地址、未及時告知人民法院、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理人拒絕簽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日期。受送達人能夠證明自己在送達訴訟文書過程中沒有過錯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 上一篇:警察嫖娼怎麽處理?
  • 下一篇:開展青少年普法活動的意義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