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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的定義是什麽?

法律解析:打架是指現實生活中人們超出理性約束的壹種激烈對抗、相互傷害的行為。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互相傷害的總稱。打架的雙方可以是各壹人,也可以是兩人或多人。從行為性質來看,打架鬥毆既是壹種危害社會的行為,也是壹種違法行為。壹旦發生鬥毆,會破壞壹定的社會關系或社會秩序,帶來壹定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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