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起始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中,“將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積極民事賠償作為量刑時充分考慮的酌定情節”在司法實踐中已被普遍采用。因此,民事賠償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到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際刑罰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