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申請大病統籌

如何申請大病統籌

法律解析:本人或家屬可攜帶有效期半年的病歷復印件(需醫院病案室蓋章確認),到醫院醫保辦領取《煙臺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總體疾病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認定申請表》), 由定點醫院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保醫師或科主任填寫,經醫院醫保辦蓋章確認後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 上一篇:007工作制下睡覺怎麽辦?
  • 下一篇:高考680分報五院四部好還是南開大學法律系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