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是指學生在校期間,在單位特定崗位參與實際工作的過程。實習期,大學生還是學生。實習的本質只是課堂教學內容的延伸,並不會因為學習地點的改變而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不具備《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資格,與實施單位無關。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範圍,不能認定為工傷。
縣市工傷事故應作為壹般民事侵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