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大壹憲法考試的重點是什麽?

大壹憲法考試的重點是什麽?

1.憲法慣例:不成文的政治行為規範,不以國家強制力制定或認可,不具有司法適用性;違反它並不構成違憲行為。

2.憲法先例:存在於普通法系國家。因此,它不是我們憲法的起源。

3.憲法解釋: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是憲法的組成部分。

4.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任何法律都不能與憲法的規定相抵觸,任何人都應該服從憲法的權威。我國的司法機關是人民法院,法律監督機關是人民檢察院。法院、檢察院和公安部門應當互相配合,互相監督。

5.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 上一篇:作者不能違反公眾平臺協議、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請重新編輯。
  • 下一篇:40歲學法律有用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