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公司應該承擔法律責任,但不是真正的連帶責任。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或者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生產者責任,產品銷售者賠償的,產品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生產者有權向產品銷售者追償。《侵權責任法》也做出了類似的規定。
妳說妳的公司不知道是什麽意思?壹般來說,作為銷售者,要檢查自己銷售的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和批號。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等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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