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律師都可以叫老師,老師不壹定能當律師。
第二,有時候即使是偉大的人也會問律師,但從來沒有偉大的人會問老師。
第三,妳認識的執法者很多。律師不小心違法了,就要松松綁。作者的壹個朋友是律師,另壹個是法官。這是我親耳聽到的,不是我編的。
第四,老師當被告,打官司,壹般會請律師,律師當被告就是專家。
第五,律師的收入不是妳來了就能比的。如果去美國讀法律,學費很高。學校的理由是:多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