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題目直接寫收條;
2、正文應寫明所收財物的具體信息,如數量、規格、收訖狀態等。;
3.在簽名的最後,在名稱前簽上“收貨人”,加蓋印章,並附上年、月、日;
4.收據的內容不得更改。文字盡量簡潔明了,數字要大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