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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寧勛爵的介紹

阿爾弗雷德·湯普森·丹寧是二戰後英國最著名的法官和法學家之壹。由於對法律的傑出貢獻,58歲時被封為勛爵,成為終身貴族。在他100年的漫長壹生中,他有近60年的法律生涯,而他為法官這壹職業奉獻了38年。出生於1899,24歲開始做律師。45歲時,他被正式任命為高等法院遺囑、離婚和海事庭的法官——專門處理離婚案件,是自150以來英國高等法院最年輕的法官之壹——直到83歲退休時,他還是英國民事上訴法院的院長。他似乎天生就是壹個“法人”。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積累了極其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出版了大量法律著作,積極大膽地參與了英國戰後的法律改革,做出了巨大貢獻,成為英國戰後法律改革史上劃時代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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