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壹個月的工資應該按照21.75天計算。根據國家有關工資計算的規定,如果按月計算工資,則工資計算的天數=(365天-104天)÷65438+2月=21.75天,所以壹般來說,法律規定的壹個月的標準工作時間是21.75天,為了計算方便,按22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